佛山住房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指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办理条件:
缴存职工死亡,法定继承人可申请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内的存储余额。
1、职工个人账户状态必须为封存状态,不存在未办结的业务。
2、允许一个继承人或多个继承人办理,若网上无法办理该项业务,可以按手续须知持相应资料预约至业务窗口申请办理。
二、办理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
2、提取继承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职工死亡证明;
5、继承公证书或法院裁判书。
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注销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提取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三、办理流程:
㈠网上办理流程:
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由继承人通过短信等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点击“死亡提取”栏目进行申报。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个人用户”——由继承人通过短信等方式登陆缴存职工的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个人提取办理——点击“死亡提取”栏目进行申报。
佛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微信办理流程
㈡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对于已受理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通过的理由。
4、领取: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即报即办,需核查事项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2、办理费用: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咨询电话:0757-1232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注:周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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